普通音乐爱好者  乐队  器乐学习
      准备自己作品
 声乐学习
作词作曲 歌曲编配 电脑制作 进棚录音 后期处理 出版发行
 歌手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音乐资料 > 音乐资讯 >
第一章 无嗅觉的学徒
录入时间:2008-3-20    

  “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哪儿窜出来把他们逮住。我成天就想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是扯淡。

  菲比老妹半天没出声。后来她开口了,却只说了一句:“爸爸会宰了你的。”——塞林梧(J.D.Salinger):《麦田里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

   The boy with the thorn in his side Behind the hatred there lies A murderous desire for Love How can they look my eyes。 ──The Smith“The Boy withthe Thorn in His sids”

  废城:“我恨爸爸,我恨妈妈。”

  在美国的大西北,是她那被称作“常青州”的华盛顿州。在这个常青州的边缘,在一座的确曾经常青的小城——阿伯丁(Aberdeen)。

  阿伯丁距西雅图近百公里,位于太平洋边的一个犄角之处。这座小城约4英里宽、3英里长,其东部和北部由一座小山相连。这是座曾经繁荣一时的伐木工业小城,还曾是美国西海岸最为风流的淫窝,但如今已因可用材日趋减少和经济逐渐衰退而慢慢步向死寂。在小城的四周,处处是令人触目惊心的树桩;而昔日曾经热火朝天的厂房,今天则在阵阵暴雨和场场浓雾之间如鬼魅般闪现;那些曾经被称为“女士公寓”的风月场也早已灰飞烟灭。

  多年以来,这座小城中唯一可称生意兴隆的场所便是它的小酒馆,唯一有利可图的耕作便是偷偷种植的大麻和幻菇。小城中更多的人常常在失业的阴影下徊徨,更有一些人不堪郁闷,干脆自作了断,省得苦度余生。阿伯丁地区的自杀率由此名列全美前茅。

  这便是柯特·科本的成长之处,一座他用一生的气力逃出却又永远无法摆脱的小城。

  在阿伯丁东北部的小山之上,住着小城中最有钱的人们,他们是当地曾经兴旺的锯木厂的业主们。他们那些漂亮的维多利亚式小木屋依然不减当年的风采。在小山之下,则是一片被称作“公寓区”的平民住宅,柯特便在这儿长大。

  同周围那些油漆退尽、屋顶残破的小屋相比,柯特家的屋子一直显得非常整洁,那是因为他的父亲——机修工唐纳德·科本(Denald CObain)一直尽心尽力地维护他们的小屋,柯特后来却对此挖苦道:“打肿脸充胖子,”柯特的母亲温蒂(Weedy Cobain)对她的金发小儿子非常宠爱,她后来又为柯特生了个小妹妹,但她一直觉得小柯特才是她生活的动力。

  柯特回忆说,“我曾是个极其幸福的小孩。”此言不虚。她是温蒂8个兄弟姐妹中的头一个后代,自1967年2月20日柯特降生之后,他的舅舅、姨妈们常常为争着抱他而吵得不亦乐乎。他成了整个家族注意的中心。

  儿时的柯特也的确引人注目,他从小便表现出了唱歌跳舞的天赋,这也许有家庭的遗传因子。温蒂的一位长辈是位名气不小的歌星,而柯特的一个舅舅查克是支摇滚乐队的成员,他的玛丽姨妈则弹得一手好吉它。柯特自小便不怯当众表演,他为亲戚、为父母的朋友、为卖糖的老头不遗余力地又唱又跳,还学会了表演各式小品。

  但柯特也如同许多聪明儿童一样总是体弱多病。小时候,由于消化不良,大人常给他服用“利他宁”(一种类毒品制剂),而多动症又使他无法安坐,镇静剂则常止他在课堂里睡着。

  而更让他痛苦不堪的则是慢性支气管炎,后来他又得了轻微的脊柱侧突。这一切都让柯特本来快乐之极的童年蒙上了阴影。

  但他幼小的心灵第一次真正蒙上阴影无疑是父母的离异。

  1975年,当柯特刚满8岁时,他父母长时期的争吵终于让这个曾经温馨的小家庭走到了崩溃的边缘。同许多夫妻反目一样,温蒂提出的离婚理由是唐纳德不爱她;而同其他感情裂隙不一样的则是,温蒂所痛恨的并不是插足的第三者,而是唐纳德醉心的篮球和棒球。尽管唐纳德自始至终不同意离婚,但正是他成天在外忙于当教练、作裁判,置妻儿于不顾,为温蒂的愤怒之举埋下了伏笔。

  唐纳德和温蒂忙于互相指责,甚至将柯特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这似乎是所有离异夫妻的本能。他们无暇顾及的则是儿女们的痛苦与绝望。

  这是柯特一生中第一个真正重大的事件。先后在“涅槃”乐队中呆过的乐手大都来自父母离异的家庭,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一切。温蒂后来也充分意识到了这一点。她不无歉疚地回忆说:“在我们离婚之后,他(柯特)完全变了。我想他感到羞耻。他变得非常内向——他把什么都藏在心底。他被这事给搞垮了。”

  柯特曾经是一个十分热爱妈妈的孩子,他每天都要好几次拥抱妈妈并亲亲她的脸;当别的男人多看一眼她时,他都会非常愤怒。他有一次甚至为此向警察告发了一个男人,因为她觉得那男人不该盯着他妈妈看。

  但现在他却像换了一个人,他在自己小屋的墙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恨妈妈,我恨爸爸,爸爸恨妈妈,妈妈恨爸爸,这真让人难过。”在高一点的地方,他画了一幅爸爸和妈妈的漫画像,并在边上写下“傻爸爸、傻妈妈”,底下则画了一个脑袋,脑袋上是一个巨大的问号。

  父母离婚之后,柯特先是同母亲住在一起,但他妈妈后来有了个情人,而柯特对他极为讨厌。于是,他住到了父亲那儿,同样是在一段亲密无间的父子生活之后,唐纳德违背了曾向柯特作过的不再结婚的诺言,给柯特娶了一个后妈。

  于是,柯特不再像过去那样奉父母之命为圣旨。温蒂一向总是自认高雅,不让柯特同穷孩子们玩。但柯特却发现,那帮脏兮兮的穷孩子比有钱人家的子弟酷得多,所以他一半是故意违抗母命、一半是发自内心地喜欢同他们在一块儿游荡(多年之后,柯特从这些穷孩子那儿学会的脏头发、破衣服和下层精神将会风靡全球,连《名利场》(Vanity Fair)上的名流照也装模作样地作平民状起来,巴黎的模特们也开始了另一种搔首弄姿)。
{next}
  同样,柯特也对唐纳德想让他成为体育明星的梦想深恶痛绝。也许是因为没能让对自己抱有莫大希望的父亲如愿,唐纳德把一切梦想都押在了柯特身上。他强迫柯特参加了中学的摔跤队,期望他能借此出人头地。但柯特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同那些四肢发达的大块头们相处。

  终于,他想出一个办法来对付父亲。在全校摔跤比赛上,他双膝跪地两手扶地;笑兮兮地望着观战的父亲,一言不发地等着裁判吹响哨声,让对手把他压倒在地。唐纳德看了一会儿,终于忍无可忍地走出了赛场。这天晚上,柯特被赶到了舅舅家过夜。

  唐纳德也曾带柯特去打猎,但一到林子边柯特就不再往里走,而情愿百无聊赖地闲逛一天。

  他当时还并无后来的环保意识,他只是觉得那显然不是自己心里想干的事。

  柯特有自己的梦想,这个梦想同唐纳德的设想风马牛不相及。他知道在父母的眼中他已是个问题儿童,但他自愿成为他们那种生活和他们那种理想的局外人,他不想用他们设想的方式出人头地,他只想于他自己想干的一切。同那个理想相比,父母之命显得那么苍白;而为了那个理想,他也愿意永受屈辱。

  逆子:“他们不爱好艺术,我却爱好。”

  其实远在唐纳德强逼柯特就范之前很久,柯特就已经表达过他的强烈愿望。他小小年纪时便表现出来的画技曾使他小有名气,还是在上小学二年级时,他的画作便登上了校报的封面。这本来是毕业班同学才能得到的荣誉。但他从小最为醉心的依然是音乐。7岁那年,玛丽姨妈送了一只大鼓给他,他就总是挎起它,在四邻之间边敲鼓边唱他最喜欢的歌——“披头士”(The Beatles)的《嗨,朱迪》(Hey Judv)和《革命》(Revolution),尽管他还不可能完全理解其真正的意义。随后,温蒂也送了一套“米老鼠”牌的小鼓给柯特,那是因为她从小也想当鼓手,但柯特的外公嫌那太不够女儿气,所以温蒂也在柯特身上补偿着自己的童年。这一次倒是正中柯特的下怀。

  每天放学回家之后,柯特便敲鼓不已,直到把那套鼓打得稀烂。

  小学三年级时,柯特开始正式学习打鼓,并且立下志愿要当一名摇滚明星。他想当林戈·斯塔(RingoStarr,“披头士”鼓手),但最想当的还是列依(John Lennon),成为一个会打鼓的列依成了他当时的最大愿望。他参加了小学的乐队,但总是学不会识谱,所以老是等前排的同学学会一首歌后他再照猫画虎。

  在父母离异尤其是面临父亲的压力时,柯特慢慢学会了用音乐作为逃避和武器。他开始自觉地意识到自己同父亲的区别,“我真不明白爹妈是怎么生出我的,他们不爱好艺术,我却爱好。”在同老爹一块住时,他最高兴的时候便是跑到父亲的大卡车上听“皇后”(Queen)乐队的《世界新闻》(News of the World)。有时候听的遍数太多,竟然连蓄电池都耗尽了,害得唐纳德连车子都发动不了。

  日复一日,柯特不停地发掘着新的音乐天地。老天开眼,唐纳德竟然鬼使神差地听人劝说,参加了“哥伦比亚公司之家”唱片俱乐部。于是,他每个月都要收到几包唱片磁带,他几乎从未打开过这些包裹,但柯特却不会放过它们,他从中结识了“阿罗史密斯(Aerosmith)、“莱德·泽普林”(Led Zeppelin)、“黑色安息日”(Black Sabbath)和“吻”(Klss)。正是这些乐队的音乐,让刚上初中的柯特觉得自己那些成天看电视上少儿节目的同学们简直愚不可及。他的新朋友是比他大好几岁的高中生。他们很佩服柯特的唱片收藏,他则因为同他们在一起厮混而日渐成熟。

  1981年2月20日,柯特14岁生日那天,查克舅舅让他挑一辆自行车或一把吉它作生日礼物,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吉它。那是把九成新的二手电吉它,拾音器有点小毛病。柯特从此操起了吉它,不再练鼓。练琴一个星期左右,刚刚学会弹AC/DC乐队的《回到黑暗中》(Black in the Black),他就迫不及待地开始写自己的歌了,但他当时极想学会的是“莱德·泽普林”的《天堂之阶》(Stairway to Heaven)。

  在80年代初,先让柯特兴奋不已的是B—52这类新浪潮之声,那时候他已经学会了更多的和弦和曲子。在刚上高一的夏天,他偶然从《奶油》(Creem)杂志看到关于“性手枪”(sex Fistols)到美国巡演的报道,朋克摇滚就成了他新的念想。但他只能见其图而无法闻其声,因为在阿伯丁这样的小城是不可能找到朋克摇滚的唱片的,于是他弹起吉它凭自己的想象制作朋克之声。按他当时的想法,那无非是三个和弦加上一大堆的叫喊。几年之后,当他第一次听到“冲撞”(the Clash)乐队的磁带时,他惊讶地发现,那并不是他想象中的朋克。而当时的柯特最为苦恼的是,朋克摇滚究竟是什么样子,他所能做的无非是把电吉它的音量开到最大,把自己的嗓子放得最开,向着阿伯丁的陋巷呼喊,向着无垠的苍穹吼叫,“我知道我会有所奉献,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有机会向人们证明,我可以写出好歌——我可以为摇滚乐作出点音乐上的贡献。”

  也许柯特在当时还说不上多么朋克,但他自小便已是个畸零之士,他同父母给他安排的前程格格不入,他同那个郁闷的小城格格不入。他本来就不乏敏感与灵气,他又比他的同龄人花更多时间来画画和听音乐,这让他的想象力突飞猛进。尤为重要的是,他在难耐的现实之外找到了摇滚乐这一灵魂避难所,也正是摇滚乐给了他从别处找不到的归宿感和交流的激情,让他找到一处他愿意皈依的处所,那儿也许比他已然破碎的家庭更加温暖。他还朦胧地从中看到了从小城的任何地方都难以发现的超越现实的可能途径,并梦想着有朝一日能乘着摇滚乐的翅膀飞离这块黑暗之地,用另一种理想来完满自己!

本文章属于以下专题 推荐阅读
下一篇第二章 离开
http://www.yinyuelu.com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 】 【关闭窗口
热门信息
[推荐]柯特.科本传记
节奏布鲁斯--R&B
乡村音乐--Country
布鲁斯--Blues
音乐基本类型之扫盲篇
流行/摇滚--Pop/Rock
爵士乐--Jazz
摇滚乐--Rock & Roll
新纪元音乐--New Age
U2乐队
Fade To Black
推荐信息

美术高考网 - GTP吉他谱 - 一听音乐网 - 好听音乐网 - 摇滚中国 - 音乐学习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音乐·路 京ICP备06064474号